我所做的每一件事,我都对得起我自己,而那些在背后摸黑我的人,没关系,送他们一句话,人在做,天在看。。。。

我没有说过任何有损前公司名誉的话,因为我没有提到公司的名字,如果我又说到公司的名字,那我才是正真的有损公司的名誉。那是请问一下我有吗???有吗???(火)

若如果连这么简单的law都不懂的话,那不是很奇怪吗??每天都在讨论国家的法律,及政治的操作的人,连这么简单的事情,都看不懂吗???

现在名誉严重受损的人应该是我吧???

总好过某些人,成日只会做小人,拍马屁,加油添醋,放出来的屁,明明是臭的,他可以说成是香的,黑的可以说成是白的,白的可以变成是黑的,所谓狗嘴吐不出象牙。。。。。聪明的人,这句话总该看得懂吧!!!!

我安静,我emo,我就是这样的我,从来没有变过,因为我就是不多话的人,说多错多嘛。。。。还是别说来得比较好,免得惹上全身蚁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